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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81期(下)

政策速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41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若干措施》不一致的,以《若干措施》为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6日  
 
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专精特新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代表,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共性技术平台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仪器设备资源。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参与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技改补助。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新型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采取“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授权专精特新企业使用科技成果;通过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向专精特新企业转化专利技术。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
  (三)推动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器、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服务载体建设产研中试验证平台,向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服务。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专精特新企业共建中试验证平台,定期发布中试服务资源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技术产品创新和“首制首试首用”,给予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集成电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医药“首试产”、信创“首方案”资金奖励和推介。
  (四)提高知识产权助企能级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工作,根据其知识产权投入产出情况给予支持。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将更多“小巨人”企业列入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培育对象。引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开发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信息分析工具,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信息分析、信息预警和产业发展咨询等增值服务。
  (五)推动质量标准品牌赋值
  落实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政策,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制先进团体标准。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开展质量管理和认证培训专场活动。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和品牌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品牌管理运作水平。依托产业计量技术创新能力载体,汇集服务资源,为专精特新企业做好计量技术服务。
  二、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六)加强财政税收支持
  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向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户一策”税收征管服务,定期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助推红利直达快享。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鼓励各区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各区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在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的资金引导力度。
  (七)提供精准信贷服务
  持续打造“千亿畅融”企业融资服务品牌。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广“总对总”业务模式,批量化高效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优化续贷政策,满足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流动性需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开发“专精特新贷”特色产品,增加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更丰富、利率更低的“政采贷”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并在本市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专精特新企业,在贷款利息、综合成本费用方面给予补贴;对于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且贷款发生不良的,根据本金中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承担的风险,按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区研究设立专精特新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八)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落实“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持续推进“挂牌倍增”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对获得股权融资的入板企业择优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提高企业发行上市与并购重组审核效率。用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需求,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
  (九)完善保险保障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机构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发研发费用损失、知识产权、数字资产、出口信用、商业航天等保险产品,并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保费补贴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创新,为重大技术创新产品“首制首购首用”提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保险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支持。
  三、深化数智转型绿色发展
  (十)强化国家试点引领
  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通过集中谈判和批量采购等方式,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转型成本。聚焦细分领域,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数字化赋能供给,通过技术指导、订单牵引、场景开放等方式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转型标杆。组织各区常态化开展“益企京彩”数字化转型对接活动,推动企业“看样学样”。
  (十一)加大数字化转型资源供给
  引导本市“双跨”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化服务商,研发推出“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或产品。用好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遴选一批符合本市产业特点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服务券和资金补贴给予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诊断和转型支持。
  (十二)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引导人工智能企业联合行业龙头企业构建垂直行业通用大模型、开发平台和应用程序接口(API)。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从小切口、实场景出发,使用大模型开发商业化应用,通过模型券降低企业使用成本,支持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探索和落地实践。
  (十三)支持节能低碳发展
  支持各区保障能效水效水平高的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投资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使用绿色电力。遴选一批诊断服务商,为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提供绿色诊断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节能诊断。鼓励有条件的区对首次获得碳中和认证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四、促进企业融通发展
  (十四)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推进“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深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市场、技术、人才对接。开展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征集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企业“揭榜”攻关。用好“创客北京”“HICOOL”等平台,发挥龙头企业“链主”作用,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医药健康等领域推广“龙头企业出题、中小企业答题”模式。
  (十五)加强与国有企业融通对接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市属国企参照共链行动开放应用资源和创新场景,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企业融入市属国企产业链供应链。
  (十六)培育未来产业专精特新企业
  推动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深化数智技术应用,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等前沿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方向,引导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围绕未来产业领域建设一批未来产业育新基地,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对参与创新技术应用类场景建设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五、加大人才引进培育
  (十七)加强人才专项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给予“小巨人”企业人才引进专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通过计划单列引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鼓励有条件的区设立专精特新企业专项人才政策,在人才引进、住房、子女教育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中加大支持力度。
  (十八)推进职称自主评定
  推行高层次人才“3+1”举荐制,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特艺人才”开辟申报高级职称绿色通道。在企业员工职称评定中,不将论文作为硬性要求,支持将新产品研发等工作绩效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对高端人才探索以业绩陈述代替论文答辩。推动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十九)加强人才精准引育
  梳理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支持本市高校、职业院校围绕产业需求开设对应专业学科与课程,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加强校企对接,推动人岗精准适配。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招聘活动。
  六、加大空间和数据支持
  (二十)强化用地保障
  精准匹配土地资源要素,对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予以支持。在符合规划和土地转让规定等前提下,探索专精特新企业联合参加工业用地招拍挂,按规定做好宗地分割手续办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工业用地(M1、M2、M3类)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增加后容积率不超过1.0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十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积极推进数据提供部门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数据供给,依托市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通过公共数据开放、授权运营等方式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对公共数据的用数需求。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入表和数据交易,支持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在专精特新企业入表、入资入股和融资等场景中应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数据训练基地、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鼓励数据服务商向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用数解决方案和数据服务包,培育一批数据要素企业。
  七、加强企业权益保障
  (二十二)开展环境评估
  继续开展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将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效果纳入评估体系。从机构人员配置、资金基金投入、服务载体建设和重点企业培育等方面建立评价体系,定期对各区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工作质效开展跟踪评价。
  (二十三)加大清欠力度
  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依靠法治化手段、制度化措施预防和遏制新增拖欠,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将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纳入各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监测体系。
  (二十四)实施差异化监管
  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监管中的运用,对信用较好、信用风险较低的专精特新企业合理降低市场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支持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差异化监管。
  八、完善培育服务体系
  (二十五)加强分层分类培育
  优化由科技和专精特新企业构成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一批“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优化市区两级中小企业培育与服务监测体系,定期追踪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态势及诉求。坚持重质量不唯数量,严把入口关,严格复核标准,发挥高质量评价作用,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防范和打击中介伪造材料、虚假包装等行为。
  (二十六)优化企业服务网络
  推进专精特新赋能中心(北京)建设,搭建国家—市—区—服务站四级服务网络。遴选一批服务管家、志愿者,用好市区两级“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做好专属服务,持续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依托专精特新特色园区,在产业链协同、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产业技术资源和融通发展服务。依托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站,在政策咨询、市场拓展、合规经营、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
  (二十七)推动国际化发展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重点国际展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走出去”。支持服务载体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认证培训,鼓励各区对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场跨境撮合活动,提供全球化、综合化、一站式金融服务。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在额度范围内自主借用外债。争创中外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推动合作区内企业在科技创新、贸易投资、产业合作等领域高效对接国际优质资源。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以数字技术赋能提升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质效,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数字技术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实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数字金融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国家外汇局 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加快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服务数字经济和促进数实融合,对于建设金融强国、巩固和拓展我国数字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机遇、重视安全,以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竞争力,保留必要的现金等传统金融服务方式,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支持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二)工作目标。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数字化金融产品服务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适配度和普惠性明显提升。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基本齐备,相关金融管理和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三)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明确目标路径和实施策略。建立数字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和统筹协调机制,指定牵头工作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建立健全与数据驱动下智能化战略决策、运营决策、创新决策相适应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数字化转型成效评价体系,完善激励考核机制。
       (四)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合理评估金融机构数字化进程,指导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跨科技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任务型团队,建立前端业务部门需求驱动的数字技术开发模式,提高科技开发敏捷响应能力。落实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加快重点领域专利布局,持续提升科技核心系统自主可控能力。建设证券期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五)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指导金融机构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治理制度和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积极参加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评估。加强数据资产积累,全面整合内外部数据,实现全域数据的统一管理、融合共享。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和数据可视化能力建设,形成对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基础数据支撑。推进金融领域“数据要素×”试点,运用大数据、隐私计算等科技手段,融合应用多维数据,优化金融产品和风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务和风险管控质效。
       (六)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数字生态场景体系,构建数字生态运营体系。坚持人民至上,以服务大众为价值目标,构建零售数字金融生态,在做好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的基础上,有效提高金融产品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普惠性。支持金融机构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助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资源整合运用。推动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
       (七)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支持金融机构提高数据驱动的业务决策和资源配置能力。利用流程机器人、数字化客户营销触达工具、集约化作业模式等数字化手段,赋能高强度操作性岗位提质增效。健全数字化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完善数字化人力资源考核激励机制。运用数字技术优化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智能预警和动态捕捉,推动风控从“人防”向“技防”“智控”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定位探索数字化转型特色模式,优先选取影响程度深、范围广、价值高的业务领域或环节加快转型,实现成本可承担、业务可持续。
       三、运用数字技术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
       (八)助力科技金融提质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内外部数据和大数据技术对科技型企业全景画像,提升客户筛选和营销对接效率,促进金融服务触达更多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创新积分、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等“技术流”信息,借助数字手段,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风险监测模型,动态掌握科技行业趋势和企业市场变化,开展智能化风控和监测。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智能算法模型更好支持制造业发展。
       (九)赋能绿色金融深化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碳排放数据以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分等,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智能识别能力。加强与外部机构合作,运用数字技术探测收集碳足迹信息,提升碳减排计量、核算和披露水平,提高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十)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有序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支付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支持银行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探索运用交易数据创新“脱核链贷”业务模式,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推动涉农信息整合,打造金融综合应用场景。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应用,支持金融机构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活体、生产设备等押品管控,拓宽动产融资业务范围。
       (十一)持续丰富养老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度挖掘信息数据资源,对养老企业精准画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养老专属纯信用信贷产品,充分满足普惠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融资需求。聚焦老年人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频金融场景,持续健全金融无障碍服务体系,加快数字服务的适老化改造,推出“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加强相关产品服务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提升老年人群享受数字金融服务便利度。
       (十二)支持提升数实融合水平。加快数字金融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等数字化场景,助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搭建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要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发挥金融科技优势,输出技术、平台等服务资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搭建跨境金融数字平台,助力航运贸易数字化。
       四、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
       (十三)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提高应对特殊情景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支付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完善系统功能,丰富业务场景,提升支付系统服务质效,持续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完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丰富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强化数字金融业务反洗钱监管。
       (十四)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力度,进一步优化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机制。推动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共享服务,降低金融机构数据收集运用成本。加强金融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开展金融行业数据空间建设。积极稳妥推动市场化征信和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壮大,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元化征信和信用评级产品服务。健全覆盖各金融市场的交易报告制度与交易报告库。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支持客户识别、信贷审批、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在金融机构间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可信共享体系。促进和规范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统一监管合规口径,给予金融机构规则指引。
       (十五)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规划建设绿色智能金融数据中心,推动新增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支持海量数据存储和实时数据调用。建设优化高可靠冗余的网络架构,提高金融网络健壮性和服务能力,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架设通信高速公路。布局先进高效的算力体系,加快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应用,探索运用边缘计算和量子技术突破现有算力瓶颈,为金融数字化转型提供精准高效的算力支持。
       五、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
       (十六)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指导金融机构加强数字金融业务合规管理,实施创新业务合规审查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多维度开展新技术应用适配测试与安全评估,强化技术风险管理,保障业务连续稳定运行。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信息系统安全可控水平,化解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强化模型和算法风险管理,健全模型安全评估和合规审计体系,及时披露算法信息,提升算法可解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外包风险管理,建立外部合作方准入管理、持续评估和退出机制。
       (十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指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的商用密码保护,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定期进行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接入金融行业相关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推动相关平台互联互通。开展网络安全相关压力测试,提升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水平。搭建证券业数据和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基础、共性安全支撑。
       (十八)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密切跟踪数字金融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按照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部纳入监管。持续完善数字金融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及时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责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数字金融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和监管工具,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数字金融创新提供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真实市场环境。积极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等国际机构组织的数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
       (十九)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推动监管流程数字化再造,增强关键监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智能分析工具研发,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识别研判能力。推进监管大数据建设,加强工商、司法、舆情等外部数据引入,完善监管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兼具信息展示、智能分析、流程管控、智慧决策功能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二十)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督促金融机构结合数字金融业务模式和特点,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数字金融的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增强消费者金融素养,提升数字金融产品使用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督促金融机构保留现金等传统服务模式,提升现金服务水平,弥补数字鸿沟,保障老年人等公平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六、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下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组织开展常态化融资对接,支持数实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密切监测和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各金融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本行业领域的数字金融工作。
      (二十二)强化监测评估。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评估,对金融机构数据挖掘能力和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进行评价。探索建立数字金融相关统计标准和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数据报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研究将相关统计结果纳入金融机构评价体系。
      (二十三)加强总结宣传。探索建立数字金融业务试点,加大对数字金融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总结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工作情况,梳理提炼发展数字金融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良好数字金融发展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数据局
国家外汇局
2024年11月21日
 

行业创新动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印发 《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围绕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实践需要,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实施。
       《办法》根据近年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要求,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完善评价内容。聚焦工作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供给,优化信贷结构,落实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二是优化指标设置和评价标准。注重服务实效评价,既考量银行自身指标纵向变化,又注重其与同业横向比较,提升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三是改进评价机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强化监管协同联动,在全国统一的评价体系内,给予省级派出机构一定自主权,以更好反映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效果。
       根据《办法》,监管部门每年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总体投放、成本及风险、服务结构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合规经营及内控、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办法》的修订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公众号 2024-11-27
 

沈阳产研院“投贷联动1.0”赋能本地“科创生力军”

       近日,随着“投贷联动1.0”资金的到账,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孵化的某隧道装备有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也陆续入厂。
       “流动资金不足问题得到解决,新增合同订单有了保障,非常感谢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盛京银行对我们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支持!”企业总经理翟先生说。
       发放全市首笔科技型企业拨投贷担贷款
       该隧道装备有限公司拥有专利、实用新型等多项知识产权,是由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拨投结合”模式支持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主要面向建筑工程行业研发隧道盾构刀具、刀箱设计制造及刀盘方案优化设计,其产品广泛适用于铁路、水利水电、公路、市政、新能源等领域。近期,由于合同订单增多,回款不及时,公司计划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出现资金困难。在了解到企业的经营难题后,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立即响应,积极与盛京银行进行沟通,共同探讨业务方案,以上游核心企业订单为基础,为企业量身打造创新定制化金融产品。仅用一周时间,团队就拿到了全市首笔科技型企业“拨投贷担”贷款,金额150万元。
       多措并举为科创项目赋能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
       长期以来,资金短缺和技术转化困难是困扰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的痛点问题,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盛京银行联合创新设计“投贷联动1.0”融资新模式,旨在破解处在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重点问题,为潜力型企业注入新活力。截至目前,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孵化的一批优质科技型企业已获得盛京银行的认可,成功推动一批初创型科技企业取得专项授信额度支持,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盛京银行在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发展中共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为该隧道装备有限公司科技成果熟化、转化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积极为项目公司拓展应用场景,密切关注公司发展。在得知公司新承接的订单需要流动资金后,主动协调盛京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多轮磋商,最终创新出台了“投贷联动1.0”政策,解决了企业面临的短期内资金难题。
       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研究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已投资的50余家专业项目公司的发展,构建“科技+产业+金融”的生态体系,引入更多金融机构、投资基金、技术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针对科创企业特点,探索新型金融服务,多措并举为科创项目赋能,撬动资源为被投企业赋值,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
来源:沈阳日报 黄超 2024-11-24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企业减压助力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不断变化,中小企业在扩能增产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题愈发突出。传统融资渠道的局限性让企业在维系资金链时倍感压力。
       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逐渐崭露头角,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可小觑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和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它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日前,在2024中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大会上,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朱玉介绍,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经营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截至2023年底,我国(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1.5万件,同比增长22.4%,成为世界上首个突破400万件的国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比达四成,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
       “这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提升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融通创新链、融入产业链、畅通资金链、筑强人才链、打通服务链。”朱玉认为。
       政策也在持续发力。2024年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ABS(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等多元化方式,助力创新“落地生金”,成为助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
       今年上半年,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4199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登记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贷款占比八成以上,惠及中小微企业1.7万家,同比增长56%。
       创新政策激发企业活力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扩能增产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力举措。
朱玉认为,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化,助力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畅通企业资金链,将“知产”变“资产”、让“专利”变“红利”,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以孝感市为例,2021年,孝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1.5亿元,2022年突破4亿元,2023年更是达到14.83亿元,规模位居湖北省第二。今年1-10月,全市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9.5亿元,其中商标质押融资16.3亿元,位居全省第一;专利质押融资3.2亿元,同比增长46%。
       近3年来,孝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超过300万元。此外,《孝感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将质押贷款政策从单一专利拓展至专利、商标和版权三类知识产权,拓宽了质押范围。
       在优化知识产权融资环境方面,孝感市充分利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强化知识产权、财政、金融、科技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知识产权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层次企业的需求。

来源:中国工商时报 蒋元锐 2024-11-20
 

数字四川发展报告首次发布

       12月3日,2024天府数字经济大会在成都举行。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首次发布数字四川发展年度报告——《数字四川发展报告(2023年)》,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发布“新版”《四川省算力发展蓝皮书》,全面介绍四川数字经济发展等有关情况。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1%
       今年1月11日,四川省数据局挂牌成立,肩负起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使命任务。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数据局局长顾红松在会上发布《数字四川发展报告(2023年)》,用“夯基成势”“融合赋能”“善治善为”“合作共赢”4个关键词概括2023年数字四川发展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四川已建成西部地区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信息通信网络,同时拥有国家级超算、智算中心,开放数据资源超21万个。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近4900亿元、占GDP比重达8.1%,“企业上云”累计超40万户,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居全国第一方阵,11个数据中心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全省数字贸易达1670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首次跨过千亿元台阶、达1158亿元,开放共赢的数字四川新格局加快构建。
       发展基础方面,四川近年来发布并实施《四川省数据条例》等多项政策文件、一系列公共数据管理的技术规范和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四川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成都托管与灾备节点)标识注册量、解析量分别居全国第五、第六位。数字赋能方面,累计认定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37个,网商数量达178.9万家、带动就业537.5万人。四川还推动三星堆文化、三国文化、三苏文化等中华传统文化数字化呈现,品牌涉外数字栏目全网传播量破50亿次,群众数字化阅读接触率达80.5%。
       顾红松表示,四川将顺应数字化浪潮,持续建强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数字赋能政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融合发展,实现数字四川建设与我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同频共振、协同发力。
       算力规模已超额完成省十四五目标
       会上,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负责人以人机对话的方式,发布了《四川省算力发展蓝皮书》。作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之一,总体来看,四川算力逐步形成“集群支撑—重点突破—全域协同”的布局,集群支撑是以天府数据中心集群为支撑,雅安纳入集群拓展区加快发展;重点突破以绵阳、德阳、宜宾、达州、内江等地为代表;全域协同是指全省其余各市(州)携“数”前行、共同发展。
       目前,全省已建在建数据中心规模39万标准机架,现有131个数据中心,在用算力规模约15EFlops(每秒浮点运算次数,1EFlops等于每秒一百亿亿次的浮点运算)、在建算力规模约14EFlops,已超额完成省“十四五”新基建规划预定目标,综合算力指数居全国前列。
       相比去年,今年发布的《四川省算力发展蓝皮书》在编制中突出阐述“新趋势”、满足“新需求”、分析“新赛道”,增加了算电协同、多模态云存储、算力适配、算力安全等热点内容,新增金融服务、应急管理、商贸流通等重要行业、重点领域的算力应用情况,既提供更全面的视角,又尽量为需求方提供算力服务对接渠道。
来源: 四川日报 唐泽文 邵明亮 2024-12-04
 
 

国常会重磅部署,聚焦政府投资基金

       新华社消息,在12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会议研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指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防止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要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这一年,6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举措。在2024年即将收官之际,来自国常会的利好消息再次振奋创投圈,尤其是国资LP。
       今年国家多部门强调要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创投十七条、并购六条、科创板八条等政策都为股权投资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耐心资本”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践行引导资本做“时间的朋友”。在12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耐心资本再一次被提及。会议确定,明年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壮大耐心资本,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
       本月,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支持延长在管子基金存续期2年的通知》,为率先响应深圳市委市政府、福田区委区政府关于培育壮大“耐心资本”的政策号召,决定支持延长在管子基金存续期2年;积极推动各子基金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程序执行延长存续期操作。
       引导基金主动延长在管子基金存续期,不仅是深圳引领发展“大胆资本”、培育壮大“耐心资本”的体现,也为国资LP和GP在当下大环境中的合作提供新思路。
       还有珠海市新设新质生产力基金期限调整设定为20年;广东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为17年......如何引导资本做“时间的朋友”,发挥耐心资本的作用,解决募资难题,已成为当下VC/PE的新课题。
       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基金制度也是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的环节。此次国常会提出“要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也是在助推行业向规范化前进。
       “创投十七条”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9月18日国常会提出的“要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国有资金出资、考核、容错、退出相关政策措施”,这些都在破解“不敢投”“不愿投”难题。
       地方也在不断加快完善制度的进程。《湖北省国有企业容错免责事项清单(2024年版)》规定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业务中,如实报告已知风险,因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导致投资失败,造成投资损失的,予以容错免责。《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科技、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再加上跨省合作设立引导基金、返投比例降低,越来越多的措施都在推动行业灵活、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而这正是VC/PE的心之所向。

部分文字来源:新华社
来源:清科研究微信公众号  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