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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85期(下)

政策速递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办发〔2025〕31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金融控股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有关要求,探索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强化组织实施,结合任务目标,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5年3月13日
 
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锚定“四个面向”,从科技创新金融需求出发,聚焦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科技创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聚合优质金融资源,建立健全科技金融长效机制,优化科技金融制度安排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金融服务保障。
       ——坚持市场主导。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主经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科技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科技、发展改革部门协力营造服务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坚持系统推进。将科技金融发展各项因素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推进,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供给体系,推动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切实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适配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安全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商业可持续发展和金融风险防范并重。明确金融机构科技金融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将安全可控贯穿科技金融发展全过程。
       二、主要目标
       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科技金融制度逐步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产品体系、专业能力和风控能力不断完善,外部生态体系持续发展,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为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保障,加快实现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
       (一)健全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因行(司)制宜、因地制宜探索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内部管理组织形式,强化资源统筹协调,发挥各自服务优势。在安全可控前提下,支持向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鼓励加快引进具有科技、产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完善科技金融人才培育机制。
       (二)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健全多维度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体系,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科学制定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符合普惠信贷条件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适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金规〔2024〕11号)有关规定,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并综合区域、行业、市场等情况动态调整。
       (三)做好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做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金融服务。统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行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独角兽、“隐形”冠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链主企业和实施主体等企业,“两新一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农业科技、绿色低碳等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一视同仁服务民营、外商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中心。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支持各级政府、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共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助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求,为跨区域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产业园区,加强与研发机构、中试验证平台、科技创新孵化器和加速器等合作,助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应用。
       四、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
       (五)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创新积分制、技术合同、产业链交易等信息,完善科技金融特色产品。对科技型企业营运资金需求测算的具体方法,可根据经营管理实际自行统筹确定。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5年。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目的和用途,参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或适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可以用于研发及专利产业化。
       (六)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应用推广、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针对研发损失、设备损失、专利保护等重点领域,提供与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相适应、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根据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保险需求,研发新型科技保险产品,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相关从业人员保险供给,提升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职业责任等方面保险保障质效。
       (七)推进科技金融政策试点。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有序扩大至具备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的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深化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私募证券基金,投资股市并长期持有。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研究扩大试点银行、地区和企业范围,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进行产业整合,畅通资本循环。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研究扩大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
       (八)加强与创业投资等机构合作。鼓励银行机构与资产管理机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强信息共享和项目推介,探索同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全流程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优选被投企业做好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多元化投资工具加大对创业投资等投资机构的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
       (九)支持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鼓励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担保债券等提供承销服务。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机构等加大科创类债券投资配置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计划等证券化产品。
       五、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
       (十)强化数字赋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隐私计算等技术,研发数字化经营工具,集成展示科技型企业评价、评估结果,增强企业识别和筛选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和风险防控水平。支持GB 18030《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运用,保障金融业务顺畅办理。强化金融消费者数据隐私保护,促进数据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
       (十一)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发展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健全差异化评估评价体系,优化科技创新担保增信服务。针对缺乏历史数据、潜在损失较大的科技保险,通过组建共保体、再保险等方式分散风险,减轻企业投保财务负担。
       (十二)促进企业信息共享。推动强化科技创新相关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系统集成、动态更新、高效便利的科技型企业数据要素归集、整理和共享机制,为科技信贷评审和保险定价提供全面、及时、便利的信息支持。
       (十三)改进第三方中介服务。推动完善中介服务领域政策法规,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公允合理的收费机制,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科技价值评估、技术风险评价等服务,为科技金融业务开展提供参考。
       六、加强科技金融风控能力建设
       (十四)强化风险识别。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科技创新行业研究,深入研究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差异化的规律特点和风险特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综合行业规范引导、企业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科技团队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价值、研发成果转化及其市场前景、直接融资可获得性等关键要素信息,努力实现科技型企业全景式评价,提高科技风险特征识别能力。
       (十五)完善授信审批。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专门的科技信贷授信审批机制,推动风险管理前移。组织培养专职审批人员和审查人员,提升审查审批专业性科学性。针对科技型企业特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信审批模式,逐步设立分层分类的企业专属评价模型或评估方法,制定差别化的申报材料模板、审查要点和审批指引,持续提升科技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全面性。授信审批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担保和外部评估。
       (十六)做实贷后管理。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防范资金套用挪用。综合参考内外部信息,密切关注授信企业银行账户行为、市场份额变化、后续融资进度以及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科技研发人员任职变动、履约守信、行政司法等情况,统筹考虑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强化科技型企业监测预警,及时发现企业潜在风险苗头,落实差别化贷后管理要求,针对性制定风险预警方案并及时跟踪处理。
       (十七)建立智能风控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将数字化风控工具嵌入科技金融业务流程。研发科技金融授信审批人工智能模型,强化深度学习模型训练,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将模型输出成果应用到业务审批等场景,提升客户选择和审批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智能监控预警规则,赋能风险减量管理。
       七、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金融监管局要明确科技金融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统筹做好辖内科技金融发展与安全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提高科技金融统计工作质量,全面准确反映科技金融发展情况,严防数据造假。探索建立科技金融监测评估体系,研究强化金融监管正向激励作用。
       (十九)深化多方合作。各金融监管局要加强与辖内科技、发展改革部门的协同合作,在政策引导、措施联动和联合研究等方面形成合力,促进企业信息共享,及时解决科技金融服务面临的实际问题。鼓励地方科技、发展改革部门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偿、风险缓释等措施,加强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引导。
       (二十)及时总结交流。金融监管、科技、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总结科技金融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交流共享良好实践经验,协同推进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科字〔2025〕29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济南、青岛、临沂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关于科技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和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大会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扩大科技信贷范围。将青岛市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支持范畴。加快科技部“创新积分制”在山东省推广应用,推动“创新积分制”与山东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增信评价有机结合。将通过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增信评价的企业、牵头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和入选泰山产业创业领军人才的获奖企业(团队),推荐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支持范围。(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引导作用。将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利率上限调整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基点。(省科技厅负责)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型企业贷款投放。(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负责)对新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投资额度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功能,支持开展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推广应用。(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各市运用政府投资基金等支持省内高新区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省财政厅负责)鼓励各市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形成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合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本市场政策激励。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错位发展,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支持的包容性。用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加大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山东证监局负责)持续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增量扩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科技创新领域业务。(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提高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创投基金的比例,放宽创投基金存续期要求,延长创投基金绩效评价周期。(省财政厅负责)
       二、提升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供给
       (四)完善股权类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加大股权直投、“先投后股”“拨投结合”支持力度,探索“以赛代评”工作机制,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颠覆性大赛国赛获奖项目,直接纳入股权投资备选项目库,优先推荐给投资机构。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与高层次人才竞赛成果直通车制度,将“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获奖的落地项目优先推荐至投资机构。进一步深化省市“股权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创新突破,吸引社会资本更多投向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助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科技担保与保险支持方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支持,对采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或无反担保要求且实际收取企业担保费率每年不超过0.5%的业务,给予0.5%保费补贴及最高20%风险补偿,鼓励市县级联动补贴。丰富“鲁科保”系列专属科技保险产品,对首年度购买“鲁科保”产品的科技型企业,最高按照保费的5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做好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与辅导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省委金融办负责)开展“险资入鲁行动”,强化保险资金对科技领域的投融资支持。(省委金融办、山东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外商投资省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鲁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省商务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稳妥发展研发贷款,扩大科创领域并购贷款投放。推动“投债联动”,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领域的投资支持。(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科技金融管理服务新模式
       (七)探索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机构。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产业”“科技金融+园区”“科技金融+高校”的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机构,鼓励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鲁科融”融资路演活动,强化科技金融产品推广和政策宣传。(省科技厅、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银行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适当下放业务审批权限。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探索建立科技保险共保体。(山东金融监管局负责)
       (八)提升金融机构数字化建设水平。支持金融机构推广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能力和水平,持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细化、定制化金融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市打造数字金融产业集聚区,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时效性与便捷性。(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建设。支持济南市高水平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探索推广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新路径、新模式。支持青岛市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持续优化产品供给。(省委金融办负责)支持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建设。(山东金融监管局负责)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打造山东科技大市场“科技金融会客厅”,构建常态化投融资对接和企业发展赋能机制。支持山东科技大市场与省内外知名投资机构合作,针对技术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场景,精准提供“贷、投、担、保”等多样化金融服务,打造科技金融样板。(省科技厅负责)
       (十)前瞻做好科技金融风险防控。探索建立科技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开展金融科技相关技术及应用评价,推动建立行业评估、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估等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强化对科技金融风险的监测、研判和预警。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落实金融风险管理职责,注重新型业态金融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研判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科技金融数据交互安全、使用合规、范围可控。(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科技金融组织保障
       发挥省委科技委相关部门作用,统筹研究解决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加强政策协同联动和配合,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高效运行。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评价,总结实施情况并查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跟进研究和政策完善,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加强科技金融协同联动的宣传和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多渠道、全方位解读科技金融新政策、新举措、新要求。鼓励各市、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及时总结凝练科技金融特色工作、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科技金融简报,推广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金融工作模式和特色产品。(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行业创新动态

围绕“人工智能+”战略,北京推出8大举措支持企业发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信息软件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5年)》, 围绕“人工智能+”战略,推出8大举措支持企业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北京市关于支持信息软件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北京信息软件业技术和应用场景优势,把信息软件企业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主渠道、主服务商,协同行业用户、大模型厂商等各方力量,加快大模型的行业深度应用,全面提升人工智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支持MaaS企业在京集聚发展。
       支持云服务和大模型厂商等搭建全栈式MaaS平台,提升规模化服务能力。建立可量化的MaaS平台动态指标跟踪和评价机制,对达到一定服务规模的MaaS平台给予算力券支持,降低MaaS平台在算力匹配、大模型调用、数据治理等方面成本,对算力部署成本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利用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和中关村论坛等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平台,发布MaaS平台实践案例,加大推广力度。
       二、推动信息软件企业发展行业模型能力。
       深化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合作伙伴机制,组织信息软件企业、大模型厂商与金融、能源、交通、安防、教育、医疗等行业龙头用户结成伙伴,合作形成行业大模型落地的标杆示范典型案例,通过“首方案”支持,对解决方案中非硬件部分采购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
       三、支持通用智能体发展。
       支持创新主体开发跨领域、多任务、自规划的通用智能体,对已取得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服务上线批号、首次在各类应用商店上架的通用智能体,优先协调算力保障,并对运营服务中调用算力和模型成本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举办“创客北京”AI智能体专题赛,对获奖产品给予资金奖励,并向市区两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推荐。推动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大模型上下文协议、多智能体协议框架等标准草案制定,为智能体在异构系统环境中的零障碍部署提供标准指导。
       四、实施信息软件企业智能技改工程。
       支持信息软件企业通过算力构建、大模型部署、数据治理等方式提升软件研发效率,并对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事务处理软件、新型安全软件等进行智能化技改,根据项目可纳入支持范围的投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
       五、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发挥信息软件企业的行业知识优势,瞄准人工智能应用需求,支持信息软件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评估,推动信息软件企业牵头创建行业数据采集实验室,开展智能化标注平台、数据治理平台、数据合规流通平台等建设,形成并发布一批行业语料库。对首次向社会开放的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符合条件的给予数据券支持,单个企业或机构最高50万元。
       六、加速构建开源生态新体系。
       利用开源软件已形成的资源优势,建设服务全国的人工智能开源平台,并给予配套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国际开源社区,支持基于开源平台开展大模型商业化应用,吸引人工智能开源组织落地并实施共享开源项目,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开源贡献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共享开源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七、提升面向中小企业的人工智能服务能力。
       面向中小企业智能应用需求,征集一批具备大模型部署、大模型精调、开发工具链、数据治理或辅助软件开发等功能的智能产品,以及DCMM评估等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中小企业服务券支持范围,对中小企业使用相关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
       八、加强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培训。
       支持行业协会、学会、联盟,联合信息软件企业、行业用户、新型研发机构及相关院校,共同开发大模型部署优化、AI+产业融合创新、智能体构建、人才资格认证等模块化培训课程,组织“首席数据官”培训、区域巡回讲座、专题研讨会等活动,年度培训1万人次,培养具备产业落地经验的人工智能工程师、跨领域解决方案专家及复合型技术管理人才。

来源:北晚在线 2025-04-08
 

抓好“四项试点” 支持科技创新 耐心资本赋能科技创新——四川首批次两只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落地

       3月18日,规模10亿元的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成都交子工融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标志着中国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与成都交子金融控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简州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模式正式落地。
       设立协作平台,助力AIC基金落地稳步快走
       AIC出资具有金额大、周期长、专业投研能力强、风险容忍度高等特征,是典型的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耐心资本。四川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AIC股权投资基金在四川试点工作,设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国有产业投资机构”协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统筹协调、跟踪问效等四项机制,从基金注册流程、合作出资比例、各方投决审批等方面合力打通基金落地堵点。四川金融监管局指导5家大型银行在川分行加快对接省市两级行业主管单位,摸排四川省科技创新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稳步推动将试点范围从成都扩大至省内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的其他地区,争取更多基金组建和项目落地。
       “在这里特别要感谢四川金融监管局,发挥行业监管引领作用,在助力AIC基金成功落地过程中,给予相当大的支持,促进这项工作走得既快又稳。”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AIC基金之所以成功顺利落地,监管部门给予的纾困解难工作功不可没。
       发挥耐心资本优势,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工银投资与成都地方国资金融投资公司发起设立AIC成都交子工融股权投资基金外,同期还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集团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AIC成都策源工融股权投资基金。两只基金为四川省首批次正式成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基金,基金规模均为10亿元。
       3月18日,成都交子工融股权投资基金在成都东部新区完成工商注册,标志着成都东部新区AIC股权投资基金迈入实质性动作阶段。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AIC股权投资基金将聚焦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新能源等领域,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持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AIC基金将重点投资成都市优势产业,行业聚焦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低空经济、航空航天、先进能源等科技领域,重点服务本地科创企业,助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各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成都市、区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上展现更大作为。”工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聚焦优质科创企业,重塑金融投资版图
       两只AIC基金的落地,开启了国内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省内各类投资机构共同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的新篇章。目前,两只基金已储备了一批优质的拟投项目。工行四川省分行将充分发挥国有大行耐心资本服务新质生产力的示范作用,加大对成都市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工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AIC基金具有三大特点:一是体现出一个“快”字。该分行紧抓AIC基地在川落地落实工作部署,积极对接工行相关投资机构,协调四川省、成都市的交子金控、成都高投集团等政府部门和投资平台,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监管部门、出资人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一路开放绿灯。2024年10月,工行四川省分行向全省主要机构和投资人率先签订了基金意向。二是体现出一个“实”字。资金出资实、项目投资实、投资方向实。从AIC基金投向上讲,投放项目储备的有高新、科创企业近50个,预计4月份项目将陆续落地。三是体现出耐心资本影响的“广”字。AIC基金投资范围不仅针对成都优质科创企业,同时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作用,覆盖全国的优质科创企业发展,通过试点基金的投资手段助力当地招商引资工作。
       目前,成都交子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投决会已同意拟投资2亿元的一家上海企业通过该模式引入成都。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谢小春、吕双虎 2025-03-25
 

上海印发《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提出31项政策举措

       3月1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市发展改革委介绍,据统计,2024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42189.44亿元,同比增长5.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占GDP比重78.2%,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中设定的75%的目标。近期,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提出四个方面、31项政策举措。
       为强化服务经济主引擎作用,提出5项政策举措。在拓展增量空间方面,引进优质企业,建立名录库与清单精准招商,创新模式推进要素招商并鼓励引入高科技项目,还将前瞻谋划“十五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在巩固存量优势上,鼓励企业“小升规”,对营收等达规模或保持增长的企业依规支持,同时做好对经济增长影响显著的头部企业一对一服务工作。
       为强化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提出12项政策举措,涵盖创新支持、人才培养、市场拓展、成本优化四大领域。在创新支持方面,鼓励工业软件攻关、建设孵化器与概念验证中心,发挥AI母基金作用,支持大模型企业,并推动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应用场景开放;在人才引培方面,支持全球顶尖科学家在沪创新,建立重点服务领域人才需求目录,并促进职业培训和产教融合,发展新就业形态;在市场拓展方面,推广专业服务券、新质服务券,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伴随出海”,并推动跨境金融便利化;在成本优化方面,提供运营成本抵扣,支持科技服务企业融资,探索数据贷、云量贷、版权质押融资等模式,同时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向广告、法律、人力资源服务等重点领域倾斜。
       为激活消费、促进服务业提质扩容,提出7项政策举措,涵盖供给优化、消费促进、环境优化三大方向。在扩大高品质多元化供给方面,支持文旅商体展融合,搭建一站式承载平台,推动员工制家政试点,拓展商业健康保险覆盖范围,并鼓励平台型企业为中小微商户提供优惠。在丰富消费举措方面,加大促消费力度,扩大消费券适用范围,优化重大活动审批,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票限制,并培育夜间经济、银发经济、邮轮旅游等新消费场景。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加强服务消费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更加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
       为营造服务业发展优质生态,提出7项政策举措,涵盖改革开放、主体培育、企业服务、统计完善四大方面。在深化改革开放方面,推出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措施,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推出升级版试点方案,并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打造邮轮船供物资配送中心等功能设施;在强化主体培育方面,加大创新型企业总部支持力度,优化企业认定和激励机制,打造人力资源、软件、科创等高能级园区平台;在提升企业感受度方面,优化“一网通办”惠企服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在部分行业试点“沙盒监管”;在完善重点领域统计方面,制定专业服务业、工业服务业统计标准,实施常态化统计监测,并鼓励编制专业服务业发展指数、文旅商体展联动指数等行业指标,增强行业发展监测能力。
       据了解,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加大前瞻布局,高质量谋划“十五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本领域已出台政策的动态评估,及时做好政策迭代更新。同时,鼓励各区结合服务业发展实际,细化完善配套举措。

来源:劳动报 2025-03-17
 

600亿,国家级AI基金登场

       获悉,上周深圳一场座谈会上,工信部规划司副司长、国家人工智能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张建华在会上透露国家人工智能基金最新进展
       基金存续期13年,将围绕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开展投资布局,覆盖算力、算法、数据和赋能应用等各环节。同时,具身智能也是其高度重视的方向。
       成立于今年1月,国家人工智能基金总规模600.6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大基金三期牵头设立,如今将展开投资工作。
       600亿超级AI基金开始投资
       时间回到今年1月,为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工信部、财政部牵头正式设立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原则,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服务国家战略。
       据企查查显示,该基金总规模600.6亿元人民币,落户上海徐汇区。穿透下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背后站着两大重磅出资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家大基金三期”),以及国智投(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智投”)。
       外界对国家大基金三期并不陌生。成立于去年5月,国家大基金三期财政部、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六大银行、亦庄国投等19位股东共同持股,注册资本高达3440亿元,高于其一期和二期规模总和,是国内史上规模最大的半导体投资基金。
       彼时多家股东公告显示,国家大基金三期将面向半导体全产业链展开投资,旨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半导体产业的多渠道融资支持。同时业内分析,伴随着近两年 AI 技术迅速崛起,与之密切相关的AI相关芯片、算力芯片、存储芯片(HBM 芯片)等 AI 驱动迭代关键领域也将成为大基金三期新的投资重点。
       随后国家大基金三期接连出手,与华芯投资、国投创业(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参与设立了华芯鼎新基金和国投集新基金,分别认缴出资931亿元、711亿元。随着此次出手,国家大基金三期三次出资总额达到了2240亿元,对AI领域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而国智投私募,刚刚于去年12月完成中基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册地为上海。其公司股东包括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实控的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背后站着上海国资委;中国诚通旗下的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临港集团旗下基金管理平台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者分别持股50%、40%、10%。至此,众多国资力量集结,一支国家级AI基金诞生。
       直至近日,以“具身智能 生态赋能共塑未来产业新图景”为主题的具身智能产业化发展座谈会在深交所举行,工信部规划司副司长、国家人工智能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张建华在会上透露国家人工智能最新进展:
       具身智能被视为AI落地的重要场景,无疑是眼下最火爆的赛道之一。张建华表示,国家人工智能基金高度重视具身智能,正密切关注其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产业化、商业化进展,将结合产业发展态势和市场融资需求,开展投资布局。
       “可以说,国家人工智能基金既有产业投资属性,也有一定创业投资属性”。张建华提到,未来,国家人工智能基金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的监督指导下,用好有限资金,紧盯关键环节,发挥耐心资本作用,努力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要素保障。
       中国AI城市竞赛各地正吹响AI号角
       正如国家人工智能基金落地上海,这里AI生态凸显。去年7月,上海最大AI母基金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浮出水面,总规模225.01亿元,是上海重点打造的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之一。
       放眼上海,2024年上海人工智能产业规模已突破4000亿元,截至目前,累计超过60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获得备案,位居全国前列,是名副其实的“模都”。
       广东同样不遗余力。广东省已通过省创新创业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项目,投资额超230亿元。
       4月9日,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首批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应用场景、应用解决方案和智能终端产品。其中首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包括人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教育、人工智能+医疗、人工智能+安全4大行业共30类应用场景,支持人工智能与广东优势产业相结合,快速走向商业化落地。
       而北京高校、科研院所众多,也是我国AI产业的重要聚集地。据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北京市目前拥有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约2400家,约占全国四成,其中独角兽企业36家,占全国超半数。2024年,北京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提前完成三年发展目标。北京市总规模1000亿元的政府投资基金,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未来产业领域。
       以北上广深为先锋队,全国随即掀起一场自上而下的AI热潮。放眼望去,杭州、成都、武汉等大多数城市都已发布AI相关政策或基金,抓住这一波科技发展的机遇。
       在许多人的共识中,AI已经是未来可以预见的十年里,最有潜力的赛道。从更为长远的角度来看,这更是一场攸关国家未来地位和命运的竞赛。自大模型横空出世以来,一场AI产业变革在全世界范围内演进,我国AI产业发展也被提到国家高度。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特别提到,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今年初,DeepSeek在全球范围内出圈,中国团队再次用创新产品征服世界,也让更多中国科技人才看到了实现技术突围的希望。眼下全球AI格局悄然改变,来自中国的科技力量,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塑经济和社会格局。
       变化正在发生。

来源:投资界 2025-04-14
 

兴业银行落地首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

       近日,兴业银行成功落地市场首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业务,为成都某民营上市科技企业发放并购贷款。
       据悉,该笔并购贷款金额占整体并购交易价款比例超78%,期限长达10年,是兴业银行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创新的创新举措。
       今年3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工作,将北京、上海、成都等18个城市纳入试点,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对于“控股型”并购,试点将贷款占企业并购交易额放宽至“不应该高于80%”,贷款期限放宽至“一般不超过十年”。
       作为并购方,该科技企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兴业银行通过发放并购贷款,为并购交易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为企业实现业务板块优势资源整合与结构优化、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兴业银行是首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的重要参与者。通过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深入梳理政策要求,聚焦区域内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打造试点业务绿色审批通道,已在成都、厦门、上海、合肥、长沙、广州、重庆、武汉等多地与企业对接试点业务,高效推动业务办理。
       近年来,兴业银行持续深化“商行+投行”战略,不断优化并购融资服务体系,将并购贷款内涵从“单一产品”延伸为“生态场景”,强化并购贷款与各类投行、商行产品综合运用,向服务民营经济、助力国企转型、支持科技创新等领域提供各类融资支持。
       截至2024年,兴业银行并购贷款余额近2500亿元,位列股份制银行首位。

来源 兴业银行贵阳分行 2025-03-27